关于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业实践项目)答辩工作的通知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业实践项目)答辩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业实践项目)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学校定于本周五(1117日)上午8:30-11:30,在南堂320教室,召开2022年立项校级创业实践项目阶段性检查答辩评审会,请各项目组安排一位答辩人参加答辩。无故不参加答辩项目,视为自主终止项目。

项目名单、答辩要求、结果确定等内容参见《关于做好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业实践项目)阶段性检查的通知》要求。

答辩顺序按照项目立项编号顺序进行,如需调整请提前联系科技园办公室。请提前一刻钟到答辩会场,提前将答辩材料打包拷贝至现场电脑,文件夹命名按照项目编号-答辩人-答辩人电话。

综合评价确定阶段性检查结果将于1121日前公示。

项目组可根据实际提前准备相关报销材料,报销要求参见附件《报销指南》。

未尽事宜请与国家大学科技园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王飞

联系方式:0532-86983018             

 

 

 

国家大学科技园办公室、教务处、团委

20231115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实践项目)报销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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