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青岛西海岸新区第十二期技术经纪人(中级)培训班的通知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参加青岛西海岸新区第十二期技术经纪人(中级)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组织参加青岛西海岸新区第十二期技术经纪人(中级)培训班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建设一支专业化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队伍,根据《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大纲》(以下简称“大纲”)(国科火字〔202070号),拟定于2022111213192026日举办青岛西海岸新区第十二期技术经纪人(中级)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及其若干规定,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4号)要求,创新技术转移人才发展机制,培养高素质、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加快构建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体系,营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良好生态,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质量和效益,助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创新型国家建设。

二、培养内容:

技术市场实务、科技创新政策、技术转移法规、需求甄别与分析、商务策划与谈判、企业融资并购、财务金融基础、创业孵化与运营、专利基础入门等。

三、培训对象:

学校教职工、在读博士研究生及硕士研究生。

四、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2022111213192026日,为期5天。

2.培训地址: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五、培训考核

考试采取闭卷笔试和提交案例分析报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考核时间2学时。学员完成听课学时后参加闭卷笔试(112615:30-17:00)。考试完成后结合学习内容自选题目撰写完成1篇案例分析报告,字数不少于3000字,于1211日前将(考试后两周)电子版案例分析报告发至邮箱:sdkcjsjjr@163.com

考核合格者,可获得经国家科技部授权的,由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青岛市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中心代章)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联合颁发的《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结业证书(中级)》,并统一纳入山东省技术转移人才库。

六、培训报名

为加强学校科技成果转化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通知安排,学校组织部分学校教师、在读博士研究生及硕士研究生参加本次培训,培训费用由学校技术转移中心承担。名额有限,请有意向参加培训的人员于119日前联系技术转移中心报名。 

联系人:王飞

联系电话:(0532)86983018

附件:《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大纲》.pdf

 


电话:0532-86983018   传真:0532-86983018   |   Copyright©2014   中国石油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办公室   版权所有   鲁ICP备451986322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