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业实践项目)答辩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业实践项目)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学校定于本周五(11月17日)上午8:30-11:30,在南堂320教室,召开2022年立项校级创业实践项目阶段性检查答辩评审会,请各项目组安排一位答辩人参加答辩。无故不参加答辩项目,视为自主终止项目。
项目名单、答辩要求、结果确定等内容参见《关于做好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业实践项目)阶段性检查的通知》要求。
答辩顺序按照项目立项编号顺序进行,如需调整请提前联系科技园办公室。请提前一刻钟到答辩会场,提前将答辩材料打包拷贝至现场电脑,文件夹命名按照项目编号-答辩人-答辩人电话。
综合评价确定阶段性检查结果将于11月21日前公示。
项目组可根据实际提前准备相关报销材料,报销要求参见附件《报销指南》。
未尽事宜请与国家大学科技园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王飞
联系方式:0532-86983018
国家大学科技园办公室、教务处、团委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