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西海岸新区高校校长基金”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西海岸新区高校校长基金”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进“双一流”高水平大学建设,更好地服务西海岸新区经济社会发展,鼓励全校各科研单位及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服务,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高校校长基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青西新校城发〔2021〕1 号)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西海岸新区高校校长基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中石大东发〔2023〕17 号)的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度的“西海岸新区高校校长基金”(以下简称“西海岸校长基金”)申报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1.“西海岸校长基金”支持我校已在青岛西海岸新区转移转化的科技创新、文化艺术等领域项目。
2.“西海岸校长基金”重点支持新一代半导体、高端化工及新材料、海洋生物医药、船舶海工、智能家电、汽车、海洋冷链、影视文化、新经济等西海岸新区九大产业链等发展方向的创新成果项目,满足新区九大产业链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技术需求,促进与新区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优秀创新成果能够就地转化、就地产出。
二、申报条件
1.与西海岸新区企业签订技术合同的结题时间应为2021年1月1日以后。
2.经学校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人文社科类项目的到款额大于等于5万元,理工类项目的到款额大于等于15万元。
3.以学校科技成果作价入股成立的科技型公司的注册时间应为2021年1月1日以后,注册地址应在西海岸新区。
三、申报与评审
1.学校每年组织一次“西海岸校长基金”资助项目的申报。项目负责人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西海岸新区高校校长基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附件1)有关要求,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西海岸校长基金”资助项目申报书》(成果转化类填写附件2、技术转移类填写附件3、产业培育类填写附件4),经所在学院初审后推荐到学校。
2. 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从技术创新性、成熟度、市场前景及预期效益等多维度进行综合考量,经校内公示后,最终确定资助项目名单及资助额度。
四、补充说明
1.申报成果转化类项目和技术转移类项目时,除技术转让合同外,其余项目均需要提供工信局或第三方机构开具的效益证明。
2.项目负责人将填写的《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西海岸校长基金”资助项目申报书》(成果转化类填写附件2、技术转移类填写附件3、产业培育类填写附件4)于2023年7月28日(周五)下午5:00前发送至邮箱:jszyzx@upc.edu.cn,文件以“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形式命名。
3.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院级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国家大学科技园办公室(行政楼1121房间)。
联系人:苏春华
电话:86983018
国家大学科技园办公室
2023年7月18日
附件:
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西海岸新区高校校长基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严禁通过QQ群、微信群、微博等互联网平台等进行传播。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西海岸新区高校校长基金”管理使用办法(中石大东发〔2023〕17 号).pdf
附件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西海岸校长基金”资助项目申报书-成果转化类.docx
附件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西海岸校长基金”资助项目申报书-技术转移类.docx
附件4: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西海岸校长基金”资助项目申报书-产业培育类.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