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科技成果申报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通知
关于遴选科技成果申报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通知
各院部: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现科技自立自强,近两年来,中央财政每年拿出部分资金用于教育部直属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建设工作。2022年和2023年,学校按照“一学科一平台”的原则,以建设“石油工程装备”等五个中试平台,申请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用于支持学校教授专家项目的转化熟化工作。为充分用足用好国家有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政策,助力学校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建设,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今年,拟在总结前期经验的基础上,在全校范围内,广泛征集学院教授专家团队拟转化的科研成果,用于申报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资金,助力教授专家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为顺利推进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科技成果申报条件
所申报成果应与学校学科优势紧密结合,具备技术水平领先、成熟度高、市场前景好,需要资金支持予以熟化转化等条件。
二、 科技成果申报程序
(一)教授专家将拟转化的科技成果项目相关材料写入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并报送所在院部。由各院部审批通过后统一报送技术转移中心。
(二)技术转移中心将组织相关行业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
(三)遴选出的项目将上报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授权青岛中石大科技教育集团有限公司上报教育部申报国有资本金经营预算。
(四)教授专家与青岛中石大科技教育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项目熟化协议。
三、科技成果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于7月15日前,将《项目推介申请表》纸质版签章后同电子版一起报送至技术转移中心。
联系人:苏春华
联系电话:0532-86983018
电子邮件:20070034@upc.edu.cn
附件:项目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