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摸底《青岛西海岸新区实施股权激励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十条政策(试行)》拟申报支持项目情况的通知
关于摸底《青岛西海岸新区实施股权激励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十条政策(试行)》
拟申报支持项目情况的通知
一、申报对象
拟在西海岸新区范围内实施科技成果作价入股成立企业的学校教师及科研工作人员。
二、政策支持
以职务科技成果作价出资入股(注:本次摸底先不考虑政策文件中关于注册资本的限制)新区企业,按照注册资本中主营业务相关科技成果作价,分别给予企业和高校院所作价各10%的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最高50万元,每个单位每年累计最高200万元;对驻区高校院所在新区以股权形式转化科技成果的,给予职务发明人获得科技成果转化收益4%的一次性奖励,最高100万元。
三、申报方式
请有意申报支持项目的人员请填写“《股权激励十条政策》第一条拟支持项目情况统计表”并于7月4日(星期一)中午12点前发送至学校技术转移中心邮箱jszyzx@upc.edu.cn。
联系人:石彬
联系电话:86980456
技术转移中心
2022年6月29日
附件1:青西新管发〔2021〕36号:关于印发《青岛西海岸新区实施股权激励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十条政策(试行)》的通知.pdf